秘鲁华人多的原因
一、华人去秘鲁挖鸟粪
华人移民秘鲁发生在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纪初期,当时的满清政府在经历过战争后,落后于世界大潮。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,让百姓们被繁重的赋税压得毫无喘息之力。此外,长达13年的太平天国运动,给南方各省造成了难以估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曾经傲视诸国的神州大地,变成了鬼蜮世界。
面临生存困境的中国人,不得不寻找新的出路。与此同时,世界范围内出台的废除黑奴制度,让一些西方国家急需能够取代黑奴的廉价劳动力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一些西方商人在厦门、澳门和香港等沿海通商口岸开设了卖人行,专门为西方国家输出廉价的华人苦力劳工。
以种植园经济为主的南美四国(巴西、秘鲁、阿根廷、委内瑞拉)是华工的主要输入国。其中,秘鲁的华人移民历史和数量可能最为悠久和庞大,在清朝和秘鲁的苦力贸易时期(1847年-1875年),大约有12万广东、福建籍的契约华工从澳门、香港、厦门等地输入秘鲁,从事苦力劳动。
秘鲁与中国的直线距离有一万七千多公里,在交通不发达的19世纪,为什么秘鲁要不远万里从中国输入华工呢?这就要从秘鲁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说起。
1821年,摆脱西班牙殖民统治的秘鲁宣布独立,为了加快经济发展,秘鲁需要大量的劳动力。但是,当时国土面积近100万平方公里的秘鲁,人口却不足200万。因此,秘鲁国会通过一项移民法案,该法案的主要目的是吸引移民来秘鲁发展农业,通俗点讲是来秘鲁“挖鸟粪”。
秘鲁的地形复杂,海岸线漫长,国土自东向西依次为热带雨林、热带沙漠、高原气候。温暖的沿海地区,不仅渔产丰富,海鸟数量也相当多。秘鲁众多的小岛成了海鸟们的“卫生间”,恰巧沿海地区的降水量极少,时间久了,岛上就堆积了大量鸟粪。在没有化肥的种植园时期,鸟粪是一种理想的天然肥料,秘鲁丰富的鸟粪成为一种抢手的“资源”。
但是,由于废止黑奴的法令使得黑奴数量不足;独立后秘鲁的印第安人也开始实行小农经济,土著劳动力的数量骤减;并且,秘鲁的政局一直很动荡,欧洲移民望而止步。所以,当时的秘鲁劳动力极其匮乏,找谁来“挖鸟粪”成了难题。最后,秘鲁的庄园主、政客和商人商量出一个“好办法”:从清朝买劳动力。
二、秘鲁华人的奋斗史
华人向秘鲁移民共有两个高峰期:1849—1874年的“契约劳工”时期,移民量约10万;1874-1900年的“自由劳工”时期,移民量约5万。
1847年,第一批“契约华工”从澳门出发,在太平洋上航行数月,最终有75人抵达秘鲁。随后,1849-1874年间,大约有10万华工移民至秘鲁,由于船上条件太过恶劣,大约有10%的华工在未抵达前就葬身大海。
这一时期的华人劳工几乎都是被诓骗到秘鲁的,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不识字的农民或者小生意人,他们甚至连秘鲁在哪里都不知道,只是听说去那里可以赚到很多钱。揣着衣锦还乡美梦的劳工,与秘鲁老板签订契约,契约中规定劳工必须为老板工作8年。
然而,秘鲁老板总是在合约快到期时强迫华工重新签约,意图将华工变成终身奴隶。
华人劳工的生活与奴隶别无二致:他们主要从事挖鸟粪、垦荒、采矿修路、建设港口等繁重的工作;待遇奇差,被卖去的华人能从主人那里得到不过是一顶草帽、一条毯子、两件衣服和少量的大米,每周只有1比索报酬;工作环境恶劣,经常要受到监工的鞭打。
为了避免华工逃跑,庄园主给他们戴上脚链,很多逃跑未遂者宁愿自杀也不远忍受庄园主的拷打。
19世纪70年代,华工的命运迎来了转折点。饱受磨难的华工奋起反抗、或罢工、或杀死庄园主。劳工代表们也向清政府上书寻求保护,同时国际舆论对华工的同情也给秘鲁政府施加了一定的压力。
在多方干预和协商下,清政府于1874年正式与秘鲁建交,并在同年6月24日签订了《中秘友好通航条约》。从此,在秘鲁的华工结束了苦力阶段,成为自由人。
获得自由后的华工仅有极少部分的人选择回国,根据资料考证,在1909-1929年的20年间,仅有155名华工返回中国。因为,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晚清和民国交替时期,社会动荡不安。
所以,大部分华工选择留在秘鲁寻找新的生存机会。他们大多成为小商人,通过经营小餐馆、商铺、杂货店、倒卖中国货等商业活动在秘鲁立足。19世纪末期时,华人开办的商业中心已在秘鲁遍地开花。
在秘鲁过上“好日子”的华人并没有忘记同乡亲友,由于大部分的华工都来自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,所以这些地区的人因为裙带关系,纷纷选择移民秘鲁。在1874-1900年间,大约有5万华人被引渡至秘鲁谋生。当时,利马城卡邦街由于聚集了众多华人,而成为后来知名的秘鲁“唐人街”。
1908-1945年间,因为受到美国排华政策和“二战”的影响,华人向秘鲁移民的进程中断了,根据1940年的数据,秘鲁华人的数量仅有10915人(不包括混血华裔)。二战结束后,秘鲁移民政策放宽,移民秘鲁的华人再次增加。
现在,生活在秘鲁的华人除了少部分是19世纪之前的后裔外,更多的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新移民。
三、有一种骄傲,叫我是秘鲁华人
随着时间的推移,秘鲁华工从一开始的低层苦力,逐渐被秘鲁社会所接受。这一过程,无疑是两种文明相互了解、融合的过程。为了融进陌生的秘鲁社会,华人移民在经济、文化和生活方式上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改变。
从契约劳工转化为自由人的华人,发挥了中国南方人善于经商传统。从1850年出现在利马市中心的第一条“唐人街”开始,到19世纪末,华人商人已经遍布秘鲁大大小小的城市。广东人爱吃、会吃的天性也在秘鲁发扬光大,“chifa(中国米饭)”就是中华料理在秘鲁的一种变体。
就像“左宗棠鸡”占据了美国人的外卖菜单一样,走到哪都要先满足口腹之欲的中国人,把中国美食也带到了万里之外的秘鲁。华人开办的商社、饭馆、杂货店、理发店、中药店,不仅养活了自己,还为秘鲁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。
中国有句古语叫“行不更名坐不改姓”,形容任何时候都不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。但是,初到秘鲁的华人第一个失去的就是自己的名字。秘鲁人为了方便管理华人和发音方便,给这些华人重新取了秘鲁名字。比如,何塞、桑切斯、胡安·阿孔等。
但是,大部分的华人还是努力保留了自己的家族姓氏。信奉天主教是华人融入秘鲁的另一种方式。秘鲁人是虔诚的天主教徒,中国人为了被社会承认和接纳,获得死后的安身之所,大多会选择信仰天主教。
在华工还为获得自由人身份以前,秘鲁吸引华人移民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劳动力,所以华人移民几乎全部是青壮年的男性,女性只有150名。为了解决婚姻问题,早期的华工迫不得已只能与秘鲁的下层人士通婚,比如黑人、印第安人或黑白混血,他们的后代被秘鲁人讽刺为“Injerto(嫁接)”。
后来,随着华人经济和社会地位的逐步提高,上层白人也逐渐与华人通婚,对华裔的称呼也从贬义的“Injerto”变成了“Tusan(土生)”。可以说,异族通婚给华人融入秘鲁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。
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奋斗,华人已经在秘鲁站稳了脚跟,逾百万的华裔活跃在秘鲁的各个阶层中。他们当中不凡佼佼者:1983年由黄氏家族创办的黄氏超市,现在已成为利马知名的大型连锁超市,营业额占立马零售额的65%;1967-1999年间,共有十余位华裔当选秘鲁议员,维克多·许会·罗哈斯更是担任过1998-1999年度的国会主席;多名华裔运动选手曾在奥运会上为秘鲁摘得金牌。
很难想象,一百七十多年前,他们的先辈还是一群默默无名的苦力,被当作低劣人种,经历了惨无人道的欺凌和剥削,失去了自己的名字和故土。
但是,值得庆幸的是,他们没有失去中国人吃苦耐劳、忍辱负重的民族精神。华裔终以其傲人的个人成就,突出的社会贡献,得到了秘鲁的接纳,也提升了华人在世界人民眼中的社会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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