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妻子真的有那么大度吗 妻子为什么还主动给丈夫纳妾
早在西周时期,那时的人们就已经开始提倡“一夫一妻制”了,之后在不违反“一夫一妻制”的基础上,一些有条件的男子也可以选择纳妾,古人的“三妻四妾”,“三妻”指的是“一元配二平妻”,“四妾”指的是“四偏妾”,所谓的“四妾”,其实就是三个妻子的贴身丫鬟,外加上丈夫的贴身丫鬟,按照古代的礼法由元配来持家、平妻在旁辅佐,偏妾的工作就是要尽心伺候夫君与三房夫人,所以真正能和丈夫相提并论、地位相同的女子,只有正妻一个。
但是古代的婚姻法对女子也是十分的不公平,因为丈夫可以在7种情况下单方面的休妻,也就是“七出”,分别是:妻子不孝顺父母的、妻子不能生育的、妻子作风不正的、妻子好妒忌的、妻子患有恶疾的、妻子喜欢搬弄是非的、妻子有偷盗等行为的,但凡妻子中了任何一条丈夫都可以选择休妻。
既然男子可以单方面休妻,女子自然也有已婚妇女保护法啦,俗称“三不去”,分别指的是:妻子没有娘家可以回去的、妻子为公婆守孝3年的、妻子与自己共患难如今自己富贵了的,有以上三种情况的丈夫都不能休妻。可见古代的婚姻制度是非常严苛的,男人要想娶多个老婆也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美好,并不是想纳就能纳的,那么在古代纳妾,有哪些要遵守的规矩呢?
古代封建社会,男人三妻四妾是件很正常的事,但是古代纳妾也是有限制的,一般普通人根本无法享受这种待遇,在春秋时期只有诸侯可以纳8个妾,能拥有这8个妾也只是沾了正妻的光,就是说在娶正妻时,会有两个“媵(yìng)”(小妻)一起过来,而“媵”也会有两个陪嫁女子,所以原配与两个“媵”加上各自带来的陪嫁女子,一共就是九个女人,因此有着“诸侯一娶九女”的说法。
而在汉朝时期,只有立下了很大的功劳才有资格可以纳8个妾,一些有身份地位的人则可以纳1个妾,如果是平民百姓的话是不允许纳妾的,到了宋代以后,法律直接规定男子可以纳妾,明代的《大明律》就规定:“男子年满四十无子者,可纳妾”。
另外古代男子娶妻需要有“聘礼”,还要经过三媒六证、明媒正娶,而纳妾就简单很多,只需要付钱就行,为了表示对正妻的尊重,妾不能穿正红色只能穿粉红色,妾室的轿子也必须从后门甚至是偏门进入,由于妾室地位不高,所以也不能被写入家谱。所以在古代,正妻和妾的差别就是:正妻是唯一的女主人,妾只是男人的财产,妻生的儿子叫嫡子,拥有继承权;而妾生的儿子叫庶子,并不拥有继承权。
那么为什么古代正妻的地位这么高,她们却能容忍丈夫纳妾呢?
首先“七出”规定中的“好妒忌”,让她们根本就不敢做出反对,如果嫉妒心太强反对丈夫纳妾,被会要面临被休妻的危险,因此正妻往往不敢阻止,甚至不敢有一丝抱怨。
并且古人常说“不孝有三无后为大”,在古代人的观念中,结婚的终极目的就是传宗接代,古代妻子不能生育丈夫也是可以休妻的,此时作为正妻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替丈夫纳妾,而之后生下的孩子大多会过继在自己的名下为嫡子,这也是古代女子为什么能接受丈夫纳妾的最主要原因。
其次古代的正妻地位很高,根本就没有必要反对,我们经常会在电视剧中看到,丈夫在家宠妾灭妻、妾室公然挑衅正妻的剧情,感觉好像古代的妾室仗着恩宠也可以过得也很富足,如果你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,其实真正的妾室过得并不是这样,在《唐律疏议》中就有明文规定:不能将妾当作妻、妻当作妾,古代男子宠妾灭妻就要被流放,等到流放回来之后,妻还是那个妻、妾还是那个妾。
并且古代的妻妾地位差异很大,在《大明律》中规定:“夫将妻打死,判绞刑,将妾打死,判一百杖,流放三年”,从这条规定中就可以看出古代正妻的地位明显是高于妾的,所以对古代女人来说,自己正妻的地位是无可撼动的,至于丈夫纳不纳妾问题都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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