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朝的养老制度
汉朝素来“以孝治天下”,是中国封建历史中第一个王朝、也是最注重“孝道养老”的王朝。养老,是由国家牵线,促成民众共同认知为天经地义之事。汉朝统治者把孝道作为治国安民的政治纲领,大力提倡和推行,制定和推行的一系列各种养老政策,对当代和后代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。
养老在此时正式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成为华夏子孙共同的价值取向。今天的我们依旧可以从汉代养老中汲取精华,运用于现在的国家建设和社会建设。
都可以得出汉代是五十六岁以上算是老人,可以享受一定的国家福利,不过这种限定并不意味着一定拥有赐物,因为有些皇帝赐物的年龄底线不是五十六岁(毕竟五十六岁只是说明你是老人),而是七十岁以上、八十岁以上或是九十岁以上。
例如汉文帝诏令规定:“年八十以上,赐米人月一石,肉二十斤,酒五斗。其九十以上,又赐帛人二匹,絮三斤。”汉武帝诏令规定:“年九十以上及鳏寡孤独帛,人二匹,絮三斤;八十以上米,人三石。”东汉沿袭西汉,多为年满八十岁才能享受赐物的社会福利。如东汉桓帝大赦天下的同时下诏:“年八十以上赐米、酒、肉,九十以上加帛两匹,绵三斤。”
因而,汉代养老是有高龄限制的,年龄越高所赐物品越多,但也不是满足年龄的所有老人都可以接受赐物。汉文帝就曾在赐物颁布诏书中明文规定:“刑者及有罪耐以上,不用此令。”也就是说年龄符合赐物要求的,但已受过刑罚或犯罪未被论刑的,不能接受赐物。
你看,大家都说古人傻,但人家不知道多聪明。有着这样的规定,追根溯源是因为汉代政府养老是推动社会的稳定,让贤达的老者感恩官府,带动身边的人心向大汉;而那些犯罪、受过刑罚的人,品性道德上十有八九有缺失,排除在赐物养老之外也是理所当然的。
当然,也不是说非要这个八十岁赐物,像汉武帝巡守和封禅途中路过的地区,赐物就是七十岁以上,所到之处皆处于一片欢乐海洋。汉代百姓生活水平较低,平均寿命不高,能活到七十岁者甚少,八十岁、九十岁更是稀少,因此能得到赐物待遇的百姓只是极少数,而朝廷所需要承担的钱粮物资都不算很重。朝廷赐物养老,意在引导社会养老和子女养老,真正做到“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”的思想潮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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